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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學園區相關優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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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稅捐優惠

(一)園區事業進口自用機器、設備、原料、燃料、物料及半製品免徵進口稅捐、貨物稅及營業稅,且無須辦理免徵、擔保、記帳及押稅手續。
(二)園區事業以產品或勞務外銷者,其營業稅稅率為零。

二、研究發展獎勵辦法

(一)管理局得提供創新技術研究發展獎助金,每個獲得核准之研究發展計畫,最高可獲得獎助金新台幣500萬元,但以不超過該計畫所需資金之50%為限;另申請者應完成公司登記入區營運且提具公司未來5年之研究發展整體計畫。
(二)研究發展費用在一定額度內可扣抵所得稅。
(三)使用於研究與發展之機器設備可免進口稅捐。
(四)捐贈研發設備可作費用列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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